刘先生在北京做个体生意,为了工作方便,1997 年5月,他在安定门一个服务部购买了某公司的寻呼机,机号是1070。刘先生经常外出做生意,刚开始寻呼时经常有人回错电话,他也没往心里去。直到1998年2月,刘先生才发现他使用的寻呼机1070号是重号。在此之前,寻呼台已将1070号卖给靳先生使用。
今年5月,刘先生的朋友在深圳往北京打传呼,而另一机主(重号)靳先生的姐姐回电话说:“我根本就不认识刘先生的爱人乔小姐。”把电话给挂了。直到刘先生的朋友坐飞机从深圳回到北京,才知道是寻呼台出了问题,解除了双方的误会。还有一次刘先生的爱人乔女士呼他,而靳先生(重号)的姐姐却回了电话。刘先生的爱人问她:“1070号是我老公的呼机号,怎么会到你手里?”她说:“1070号是我的。”因此事刘先生的爱人与他吵了一架。由于多次出现这种问题,靳、刘两位先生找到寻呼台查找原因,要求赔偿。寻呼台认为自己台内的用户的呼号不可能出现重号。经北京市石景山区消协调查、了解,才知道安定门服务部出现失误,从而给消费者带来这么多麻烦。
区消协认为,消费者受到的损失与寻呼台内部管理混乱有直接关系,确实给两位消费者在经济上、工作上和精神上造成了损失,应予以赔偿。区消协召集三方进行调解3次,最后,根据《消法》第三十五条达成协议,寻呼台赔偿两位消费者:赔偿刘先生误工损失费128元、电话费40元,免收靳先生改号费50元及1年的服务费600元,精神赔偿各100元,共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18元,寻呼台的领导还当面向他们赔礼道歉。
由于寻呼台工作人员的马虎,才出现了一机侍二主、一“女”嫁“二夫”的笑话。作为服务工作人员一定要对消费者认真负责,让不该发生的事情不再发生。摘自《市场报》